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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通州区小城镇污水处理市场化建设配套管网工程(第7、8标段)监理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 北京市通州区小城镇污水处理市场化建设配套管网工程 已由 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以 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北京市通州区小城镇污水处理市场化建设配套管网工程项目建议书(代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京发改【2015】1000号文)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 政府投资 ,招标人为北京市通州区水务工程事务中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一、工程概况

1.工程概况

二、招标范围及监理服务期

三、潜在投标人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投标人必须具备水利工程施工监理乙级(含)以上资质;

3、总监理工程师应具有水利工程总监理工程师资格;

4、具有类似项目的监理经验,具有合同履行能力,包括具有专业、技术资格和能力,设备和其他物质设施,管理能力,经验、信誉和相应的从业人员;

5、在北京市水利建筑市场无不良行为记录;

四、资格审查及招标文件发售

1、投标报名:招标人自2015年11月3日~11月12日接受潜在投标人报名,具体时间为每天上午9:00至下午16:00(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潜在投标人亲自到北京市建壮咨询有限公司(北京市丰台区莲花池西里10号路桥大厦七层)报名。

2、招标文件发售:2015年11月13日~11月17日上午9:00~11:00,下午14:00~16:00(北京时间,节假日休息,下同),在北京市建壮咨询有限公司(北京市丰台区莲花池西里10号路桥大厦七层)发售招标文件。

3、资格审查:本项目招标采取资格后审。潜在投标人报名时应携带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水利工程总监理工程师资格证、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供审查(以上证书均须携带原件供查验,同时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1套备案)。只有报名资料齐全的投标人,才能购买招标文件。

5、本工程不提供邮购招标文件。

6、本工程监理共划分为5个标段,本招标项目为该工程的(第7、8标段)监理招标,将与另外几个标段的监理同时招标,同时实施。投标人可对其中一个或多个标段监理进行投标。但每名投标人在本工程中,只允许中一个标段。

7、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现场踏勘

本招标项目不统一组织现场踏勘,投标人自行踏勘。

六、开标及地点

七、联系方式